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就如何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如何加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如何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
答: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更加充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这个压力主要集中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三个方面。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必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解决好就业问题,前提是要保持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经济发展速度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的需要,使经济健康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在保持必要增长速度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提高就业弹性,使既定的经济增速更多地拉动就业。要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稳定制造业就业比重来扩大就业容量,通过发展新兴产业和民营经济创造就业岗位,在经济增速相对放缓的背景下继续增加就业规模。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方方面面的政策,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性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实现企业发展与扩大就业共赢。二是鼓励创业的政策,通过税费减免为创业者减轻负担,对资金缺乏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同时鼓励发挥各方资源优势,为创业者提供服务。三是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通过财税、金融、社保、培训以及岗位补贴、助学贷款代偿等多项政策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
问:如何实现更加稳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答:“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是党的十八大的明确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从宏观层面看,更高质量的就业包括充分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环境、良好的就业能力、合理的就业结构、和谐的劳动关系。对劳动者个人来说,意味着就业不只是谋生的手段,还能够通过就业获得自身发展,在实现人生理想和个人价值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推动实现更加稳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是必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要结合转方式、调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进程,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开发更多适合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必须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要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改善人力资源供给结构,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使每个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每个企业职工都能得到技能提升培训,每个创业者都能参加创业培训。要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三是必须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是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及履行质量,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要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积极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面,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劳动条件改善机制。要健全并落实劳动标准体系,适时修订完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劳动条件标准,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劳动定额标准化管理。要为劳动者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对广大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还要完善户籍、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
问:如何实现更公平的就业?
答:实现就业公平,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者发展的前提,也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潜能、增强全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公平,反对各种就业歧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了专门规定,特别是《就业促进法》专设“公平就业”一章,确立了公平就业的原则和制度。有关部门还出台了多项促进就业公平、反对就业歧视的政策。现实中,就业歧视现象仍然存在,既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促进公平就业,一要进一步完善反对就业歧视的法规政策,逐项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以及欺诈等行为,及时纠正就业不公平现象。三要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在公务员考录方面,坚持 “凡进必考”、公平竞争的制度。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面,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方面,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四要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在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的基础上,劳动者要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增强维权意识;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创造尊重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反对一切就业歧视的社会氛围。
问:如何加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人人享有?
答: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社会保障全民覆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社会保障实现了制度安排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和发展,覆盖人群迅速扩大。到2012年底,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人以上,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7.88亿人。我国用十几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走的路。同时我们也看到,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有欠缺和遗漏。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一要尽快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争取用3年时间再扩大覆盖1亿人左右。二要持续推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重点是非公单位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户。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尽可能引导参加城镇社保。同时,抓紧研究家政服务业、网络创业和就业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加社保的政策。三要研究把目前城乡居民的“自愿参保”政策,调整完善为更富有引导性的 “全民参保登记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人人享有。